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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态化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活动的公告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2-23 文章来源:文保中心 点击数: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02-2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常态化公益性文物鉴定咨询服务的通知》、《山东省博物馆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促进文物市场有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收藏、鉴赏文物的需求。曲阜市文物保护中心、曲阜市文物商店将组织开展2023年度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3月2日

2、鉴定单位:曲阜市文物保护中心、曲阜市文物商店

3、地点:曲阜市鲁城街道鼓楼北街18号

二、鉴定范围与类别

主要包含陶瓷器、玉石器、金属器、杂项等民间合法收藏文物。

以下藏品不予提供鉴定咨询:

1、国有博物馆馆藏文物;

2、盗窃、盗掘、走私或依照法律应当上交国家的出土、出水文物;

3、非法来源的文物和国家禁止收藏、交易的文物;

4、法律规定严格禁止交易、流通的属于保护范围的动植物及其制品;

5、进行展览、交易等活动牟取经济利益的文物;

6、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文物;

7、只提供器物照片的或器物类别超出本次鉴定咨询范围的;

8、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三、活动参与方式

即日起提前电话预约(8:30-17:00),鉴定人数每期不超过20人,约满为止,每人鉴定文物不超过3件。

预约电话:0537-3709633

联系人:丁郭

四、注意事项

1、该活动为社会公益性质,无偿提供社会文物鉴定咨询服务。

2、鉴定意见口头告知咨询人,仅供参考。不出具文书,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做估价,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不涉及所有权认定以及拍卖、质押、出售、赠予、继承等任何其它用途。

3、在鉴定咨询过程中,鉴定单位将全程监控,个人不得私自拍照、录像、录音等,若拒不配合相关规定,则立即停止本次鉴定咨询,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4、请送鉴人妥善保管好送鉴藏品及其他自身财物,对藏品及其他自身财物损坏、丢失等造成的损失,鉴定单位概不负责。

5、鉴定咨询需申请人本人到场并携带有效证件,不得代理、代办。

6、已预约但未能前来的,视为主动放弃,下次送鉴请重新预约。

7、如遇不可抗力需改期或取消本次活动,将提前在曲阜文博网及文博曲阜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请及时关注。

8、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鉴定单位所有。

 

曲阜市文物保护中心  

曲阜市文物商店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