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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物局党委荣获“2016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2-17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数: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2-17

2月5日,中国共产党曲阜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会上,曲阜市文物局党委荣获“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受到曲阜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2016年,市文物局党委在市委、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抓机制,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件规划》以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一是不断完善反腐败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职责落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一明确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目标管理之中,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抓班子,强化核心、树立形象。一是坚持落实党内各项制度。坚持强化民主集中制,落实民主生活会、党政班子述职述廉制度,完善并认真实行局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对于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支出均实行充分论证、集体决策、严格报批制度。二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遵守“九严禁”换届纪律要求,营造良好换届环境情况;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选拨任用干部情况;按照市委用人导向及干部监督管理有关规定,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落实干部推荐考察、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有关规定情况。

三、抓学习,强基固本、提升能力。一是定期召开党委会、办公会和中层干部会议。健全完善中层机构和基层党组织,研究部署党的建设、信访稳定和廉政勤政建设。二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各支部、各部门共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研讨40余次。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济宁、曲阜干部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在全局范围内深入推进全民修身、全民守法等专题教育实践活动。

四、抓重点,抓源治本、防患未然。一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认真落实一把手“五不直管”工作要求。二是“六大创建”活动全力推进“廉洁文物”建设。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廉洁曲阜”重大部署,市文物局全面开展“廉洁文物”创建工作,推出创建廉洁高效机关、廉洁干部队伍、廉洁文物执法、廉洁审批服务、廉洁文化阵地、廉洁诚信家庭六大创建活动,并以此为抓手,以活动促工作,认真谋划,扎实推进,确保实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助推文物各项工作的开展。三是结合“两学一做”多形式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编辑出版了《“廉洁文物”学习教育读本》,鼓励党员干部开展岗位模范奉献,在行动上积极作为,把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队伍素质提升、文物项目推进实际效果上来,真正的树立起“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优秀党员形象。四是实施“源头治腐工程”。制定完善了公务接待、会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服务承诺、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等廉政勤政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用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针对元旦、春节、仲秋、国庆等传统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不廉洁问题,局党委提前召开会议,打招呼、敲警钟,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抓督查,强化考核、注重实效。一是深入开展“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月”活动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项整治活动。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二十条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针对值班出勤、办公电脑使用管理等,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个案调查等方式,监督检查全局干部作风建设情况,有效推动了机关作风转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铺张浪费等“四风”问题及隐形“四风”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二是始终坚持马上就办工作机制。对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大任务实行限时办理、跟踪督办。按照下派办工作要求,圆满完成第一书记驻村帮扶、党员联户等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加大行风政风督导检查,2016年以来共下发督查通报8期,开展纪律检查30余次,电话督办工作200余起,承办书记信箱、网络问政、马上就办一线通事项145余件,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