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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新起点,谋划新发展,再创全省文物事业新局面

作者: 文物旅游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8-11 文章来源: 点击数:
作者:文物旅游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8-11

——在全省文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 谢治秀

(2011年3月18日)

同志们:

在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及省“两会”精神、兴起文化建设新高潮的形势下,我们召开这次全省文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全国文物局长会议精神,总结过去五年工作,部署今年工作任务,进一步动员全省文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紧紧抓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机遇期,与时俱进,锐意创新,努力谱写我省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新篇章。

省委、省政府对文化遗产事业非常重视,两天前,省政府刚刚与国家文物局签署《合作加强山东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框架协议》;今天,副省长黄胜同志又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黄省长在充分肯定文化遗产事业取得新成绩、迈上新台阶的同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就近几年全省文物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全省文物工作的基本回顾

“十一五”以来,全省文博战线在省委、省政府、国家文物局和文化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工作方针,抢抓机遇,迎难而上,开拓创新,全省文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以山东博物馆新馆建成开放、《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和国家文物局、山东省人民政府《合作加强山东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框架协议》签署为标志,我省文博事业迈上了新台阶。

(一)山东博物馆新馆全面建成并对社会免费开放

在省委、省政府和新馆建设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新馆建设者科学管理、精心组织、攻坚克难,较好解决了工期、质量和安全之间的矛盾,做到了工期、质量、安全“三确保”。去年11月16日,举行盛大开馆仪式,全国政协副主席孙家正、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省军区、济南市的主要领导同志出席开馆仪式。新馆的建设和开放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开馆4个月来,接待观众超过65万人次,平均每天近7000人次,远远突破新馆设计接待能力。今年省“两会”期间,有1000多位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参观新馆。全国政协副主席孙家正、文化部副部长赵少华、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等领导同志参观后给予高度评价。孙家正主席指出,山东博物馆新馆是全国最好的博物馆,在工程建设、展览陈列、科技含量、管理服务等各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只有这样的建筑才能与山东文化、文物资源大省的地位相匹配,才能真正体现山东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蓬勃朝气。泰国前总理差瓦立参观新馆后,欣然为新馆题词:这座博物馆展现了无与伦比的国家历史,我谨对她的伟大表示高度的赞赏。

(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正式实施

为进一步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文物保护工作需要,切实解决我省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遇到的诸多新问题,促进文博事业的大繁荣大发展,前后历时6年,经过几十次修改以及5次会签,《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于去年12月1日颁布施行。《条例》紧密结合我省文物工作实际,在文物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委托执法、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管理等方面作出一系列新规定,有许多突破和创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全省文物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一步,对于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山东文博事业发展、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三)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稳步推进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根据国务院部署,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自2007年在全省展开。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动员、亲自部署,省政府还与各市签订了文物普查政府责任书。各市、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到人员到位、组织到位、经费到位,普查工作进展顺利。全省160多支普查队、近2000人,经过两年多的艰苦努力,于2010年6月全面完成田野调查工作。随后,省政府召开第三次全省文物普查工作电视会议,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文物普查全面转入第三阶段——成果整理汇总阶段。截至目前,全省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4万余处,并随着第三阶段普查工作的开展,数量仍将有一定的增加。

(四)重大文物保护工程成效显著

大运河“申遗”工作稳步推进。我省先后组织开展大运河资源调查、重点区段考古发掘等工作,编制完成了《大运河保护总体规划》,运河沿线5市区域保护规划也经各市政府正式批准。大运河山东段6段河段、61个遗产点已被遴选列入“申遗”预备名单。

大遗址保护工程有序展开。在列入国家“‘十一五’大遗址保护项目库”的6处大遗址中,齐国故城、两城镇遗址、城子崖遗址、大辛庄遗址、鲁国故城遗址完成了立项申请,其中齐国故城、两城镇遗址、鲁国故城遗址3处立项申请已经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准。

齐长城保护工程全面启动。历经一年多的艰苦工作,顺利完成齐长城资源调查,发现鲁国长城、周代遗址、壕堑、烽燧等遗迹,确认齐长城复线的西端起点,获取了大量准确翔实的第一手资料。目前正在组织编制《齐长城总体保护规划》,着手启动重点区段的维修、保护工作。

文物维修工程取得实效。几年来,全省各级文物保护重点单位完成保护规划、保护方案110余项。在国家文物局和省发改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支持下,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泰山、蓬莱水城、岱庙、颜庙、“三孔”、天柱山、烟台山等300多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本体得到有效保护,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治理,成为当地重要的旅游景点和城市名片。

(五)文物保护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

文物管理工作扎实推进。全省开展了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树立保护标志、落实保护机构等“四有”工作;“县、乡、村”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初步建立。相继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建档、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状况调查、非文物系统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信息调查等基础工作,文物保护工作日趋规范化、科学化。

全省珍贵文物调查及数据库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据最新统计,全省现有馆藏文物150.2万件,三级以上珍贵文物168677件,其中一级文物10626件。与“十五”时期全省文物登记数量相比,馆藏文物总量增加22%,一级文物藏量增加近一倍,馆藏文物总量和一级文物藏量两项数字均居全国前列。

干部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先后与国家文物局、北京大学、山东大学联合举办了文博干部培训班、文博干部研究生课程班和文物行政执法轮训班;派出多名干部参加全国举办的文物局长、处长培训班;结合各项重点工程,举办了文物普查、田野考古技术、齐长城资源调查、馆藏文物信息采集、文物保护工程维修等培训班20多期,近2000人次参加了培训。充分利用省内外资源,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来鲁讲课,举办了7期“齐鲁文博讲坛”,活跃了省城文博界学术氛围。

文物宣传进一步深入。《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施行后,各地广泛学习、宣传,并依托“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等重大文物节庆,集中宣传、普及文物法律法规。文物工作信息经常出现在各级报纸、电视和网络上,社会公众对文物工作的知情度显著提高。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大众日报》、省电台、电视台、《齐鲁晚报》、《中国文化报》、《中国文物报》等新闻媒体刊发、播报文物信息近4000条,仅《中国文物报》刊载358条,《山东文博网》登载近万条。

文物科研水平逐步提高。先后与美国、日本、德国等联合开展考古调查研究,完成了《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与研究》等11项国家研究课题;出版《山东高青陈庄城与齐国早期都城》等科研论文76篇;编辑出版《辉煌三十年——改革开放以来山东地区考古成果巡礼》、《中国文物地图集·山东分册》等13部学术专著。

(六)文物考古发掘成果丰硕

几年来,为配合重点工程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省文物考古调查36700余公里,勘探面积4400万平方米,仅去年发掘面积就达40000平方米;先后启动30多项考古发掘项目,取得一系列考古成果。继寿光双王城盐业遗址获得2008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后,淄博陈庄西周遗址又荣获全国2009年度十大考古新发现,全省累计获得国家年度考古新发现15项。一些重大考古成果在国内外引起巨大社会反响。如寿光付家遗址头盖骨考古发现,证明了5000年前大汶口文化时期我们的先民就可以成功开展复杂的人工开颅手术;潍坊北部盐业遗址的发掘,揭露了世界已知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制盐作坊群,并把我国海盐制盐史提前到商代中期。

(七)文物依法行政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各级文物部门根据法定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文物依法行政工作力度。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得到加强,省里重新组建文物局,全省16个市组建了文物局或文物管理办公室,一批文物资源较为丰富的县(市、区)建立文物局或文物执法稽查队伍。全省先后组织开展了文物行政执法督察、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文物安全百日督查等多次专项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盗掘、法人违法等案件20余起;全省文物安全形势越来越好,田野文物犯罪发案率逐年下降,馆藏文物连续11年实现安全年。

(八)博物馆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十一五”期间,全省新建、改建博物馆60余座,160多个文物收藏单位的安全设施得到改善,各市和文物重点县(市、区)基本建立了博物馆,文物保护、展示条件大为改善。先后推出了各类文物展览5000余个,文物利用水平不断提高。通过评估定级,全省35家博物馆被评为国家一、二、三级博物馆。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扎实推进,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达到127家,去年免费接待观众2648.5万人次。我省在全国率先将博物馆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课程和旅游推介项目,博物馆真正成为中小学生的第二课堂和宣传山东、介绍山东的窗口。

(九)文物的综合社会贡献率日益提高

文物对外交流进一步扩大。《青州龙兴寺出土佛教造像展》、《孔子文化展》、《孔子文物展》等展览先后在美国等20余个国家展出,去年又成功走进联合国,引起巨大轰动,成为国家对外交流的文化品牌。在“中法文化年”、“中俄国家年”等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中,我省文物展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外国政要、国际友人的充分肯定,为弘扬齐鲁文化、提高山东的国际影响力做出了积极贡献。

文物保护价值日益凸显。随着全省文物保护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文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一大批博物馆、遗产地已经成为当地的重要文化品牌和社会公众观光旅游的目的地。泰山、曲阜“三孔”、蓬莱阁每年接待中外游客1000多万人次,仅门票一项收入,每年都突破了亿元。据统计,去年全省文化遗产创造的直接收入已达40亿元,拉动第三产业产值达350亿元。文物资源作为发展地方经济和第三产业不可或缺的支柱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力、影响力已经得到越来越大的彰显。

(十)精心谋划文物保护长期发展规划

为推进全省文物事业的长远发展,从去年上半年开始,省文物局就开始组织编制《山东省文物保护项目及经费需求“十二五”规划》和《山东省文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我省文化遗产保护七大片区规划。目前已经完成《山东省文化遗产保护片区保护发展规划纲要》和鲁文化片区、大运河、齐长城三个片区总体保护规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经济生态区、半岛蓝色经济区、齐文化、泰山文化四个片区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也已启动。我省文化遗产保护片区规划得到国家文物局的充分肯定,在国家《文化遗产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五片四线一圈”战略框架中,我省“大遗址保护曲阜片区”、大运河山东段、齐长城、黄河三角洲及环渤海古代盐业遗址群,济南城子崖遗址、淄博齐国古城遗址,青岛、烟台、威海沿海明清海防及近代建筑群,鲁国故城、南旺分水枢纽工程、大汶口遗址等3处考古遗址公园入围,涉及全省近300个文物保护项目。

我省文物工作虽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与当前形势发展、与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要求相比,与先进省份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文物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地方文物工作“五纳入”落实不到位,个别地方至今没有专门的文物管理机构,基本建设中法人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二是全省文物保护经费投入总量近年虽有较大增长,但与经济大省和文物资源大省的地位仍不相称。三是文物行政管理机构、人员力量薄弱,专业人员年龄结构不尽合理。这些问题需要在“十二五”时期认真加以解决。

二、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文物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意识

文物沉淀着人类的厚重历史,是今天与远古、现在与未来对话、沟通的桥梁与纽带,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宝贵财富。珍惜并保护文物资源,不仅密切关联着全人类的过去和现在,也与整个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息息相关。在当今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管理,对于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守护我们的共同精神家园,促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方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保护文物,与传承、延续民族文化密切相联。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支柱,是社会繁荣发展的重要人文基础。保护文物就是保护、传承民族文化,归根到底,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的生存环境,保护子孙后代的生存空间。每一代人都拥有文化的享有权利,更有将文化遗产传于子孙后代的义务。动员全社会有效保护文物资源,充分发掘、提升文化遗产的精神内涵和文化影响力,建设共有精神家园,使之成为全体人民树立共同理想、弘扬民族传统和时代精神的文化力量,这是人类精神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保护文物,与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密切相联。十七届五中全会决议指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文物资源是当今工业化时代的稀缺性资源。文物保护要进一步融入城市发展、融入社区生活、融入经济建设,打好文化遗产资源牌,把文物保护与发展区域经济、改善人文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结合起来,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这是文物事业发展的需要,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保护文物,与保障人民大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密切相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要使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还要不断满足人民大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文物资源优势,创新文物合理利用方式,努力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社会环境,让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惠及社会、惠及大众,不断满足人民大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这不仅是文化遗产保护可持续发展的根本要求,也是文化发展的历史责任和社会责任。

三、坚持科学发展观,再创山东文博工作新局面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全省文博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阶段。全省文物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突出“大遗址保护曲阜片区”、文物资源调查、大运河“申遗”、山东博物馆服务提升等工作重点;规划建设黄河三角洲高效经济生态区、半岛蓝色经济区、鲁文化、齐文化、泰山文化、齐长城、大运河等七大文化遗产保护片区;完成泰安大汶口遗址、鲁国故城遗址、南旺水利枢纽遗址等3处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工程;全面加强文物普查、文物安全、文物管理、队伍建设、文物科研等基础工作,力争到“十二五”末,健全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体系,保障文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投入机制,支撑文物保护高水平发展的管理队伍和专家队伍,形成一批具有广泛影响的知名博物馆和文化遗产地,实现与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相适应的文物强省目标。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省文物工作的主要思路是: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积极参与城乡基本建设进程,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框架中去布局,在服务大局中谋求发展,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展开。

(一)以省政府与国家文物局签署《框架协议》为契机,进一步改善文物保护工作环境

省委、省政府对文化遗产事业寄予厚望。近日,省政府与国家文物局共同签署《合作加强山东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框架协议》,将文物保护工作提高到政府工作层面,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文物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协议》任务明确,要求具体,涉及到我省列入国家规划的一系列大型文物保护工程以及博物馆发展、人才培养、科研基地建设、水下考古、文物执法等各领域工作任务,在文物保护机构、经费、规划方案等方面也提出明确要求。各地要抓住这一重大机遇,着力解决困扰文物事业发展的一系列困难与问题。当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框架协议》确定的任务落到实处。一是要积极协调落实保护规划前期启动经费。启动经费能否到位,直接影响到规划方案的编制和项目的立项和国家财政资金的争取。要努力争取发改、财政等部门支持,从根本上解决启动经费不足的“瓶颈”。二是要加强机构、人员队伍建设。尤其是文物保护任务繁重的市、县(市、区),要积极与编办、人事部门沟通,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增强文物保护技术力量,以适应文物工作的新需要。三是加快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要结合各地实际,聘请省内外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有重点、有计划地编制各类保护总体规划和项目规划。要早动手,及时申报,提高效率。

(二)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全面提升文物行政执法水平

《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是我省新时期的文物保护工作指南,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加大宣传、普及力度。要举办《条例》学习班、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广大文物工作者掌握、运用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水平和能力;组织开展“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等集中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普及效果,努力营造《条例》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氛围;要积极争取将《条例》宣传列入各级政府普法规划,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文物保护意识。二是要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新出台的《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有很多新规定、新要求,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建立各级文物保护委员会,加强保护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全面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制。要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审批办理程序,加大文物执法力度,杜绝各类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文物领域的违法行为。三是要加强检查督导。要及时跟踪、检查各地、各单位的《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省文物局将定期调度、督导。下半年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争取省人大牵头,对全省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适时召开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经验交流会,树立典型,推广经验。

(三)以提升山东博物馆新馆服务为抓手,推动全省博物馆事业上新台阶

博物馆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快建设步伐,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一是强化山东博物馆新馆服务升级。新馆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打造“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文物保护研究中心、科普教育基地、齐鲁文化展示窗口和国际交流平台,为全省博物馆事业发展发挥带动、示范作用。二是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要始终坚持博物馆的公益属性,充分发挥博物馆的公共文化服务功能。积极创新文物展示内容、形式和手段,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和部门协作机制,探索行之有效的运行管理模式。今年要在全省开展“十佳博物馆”、“十大精品展览”评选和山东省第五届讲解员大赛活动。三是加快博物馆设施建设。推动孔子博物馆及莱芜、滨州、德州等大、中型博物馆建设。加强民办博物馆情况调研,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兴办特色博物馆和行业博物馆。各地要加强指导,将民办博物馆纳入全省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保障民办博物馆健康发展。

(四)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不断提升全省文物保护管理水平

根据我省文物保护工作实际,结合国家规划安排,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一系列保护工程。一是以大遗址保护为重点,力求重大突破。大遗址保护是国家实施的一项文化遗产保护重大战略性工程。做好这项工作,对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彰显城市特色、改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大遗址保护工作,省政府专门召开协调会,作出全面安排和部署。“大遗址保护曲阜片区”、3处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被国家确定为重大文物保护工程,今年都要启动,力争三年基本成形,五年全面建成并对社会开放,为全省大遗址保护探索、积累经验。二是加大文物本体保护力度。完善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巡视、专家咨询机制,坚持年度汇报制度,开展专项监测巡视工作。推进大运河山东段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做好汶上南旺分水工程、临清运河钞关等遗址保护展示,加大运河河道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做好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实施滨州牟氏庄园、济南四门塔、潍坊龙兴寺、济宁曾庙等20余处重点文物单位保护维修工程。组织开展南水北调、高速公路、西气东输、铁路改建工程等重点项目及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加强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管理,加快考古发掘资料的整理和报告的编写、出版工作。调查、评估馆藏文物保护现状,对馆藏青铜器、书画等一批受损较为严重的重要文物进行修复保护。三是加强文物保护维修工程管理。建立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制度,从规划、方案审批到竣工验收以及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和监督。

(五)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建立完善文物普查档案数据系统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今年底要全面完成。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统筹规划,科学组织,兢兢业业、善始善终,确保今年年底全面完成我省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任务。一是抓好普查数据资料的整理、汇总。要根据有关标准要求,保证整理、汇总质量,公布普查成果。编制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和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建立文物普查档案和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库、文物编码系统、电子分布地图。二是做好新发现文物的保护工作。新发现文物要及时予以公布,并根据《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规定,及时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树立保护标志,建立和完善保护组织,确保文物安全。三是继续开展补查复查工作。结合文物普查第三阶段工作,发现漏报漏查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组织专门队伍进行调查、检查,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

(六)加强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增强文物事业发展后劲

“基础牢,则事业兴”。要始终把文物保护基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稳步有序推进。一是要编制完成“十二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各地要根据国家和全省文物保护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及早编制完成当地文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国土建设规划。二是做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公布一至六批“国保”、一至三批“省保”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报请省政府公布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继续推进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对外文物交流工作。要依托山东文物资源优势,推出齐鲁文物精品外展,筹备赴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的文物外展工作,继续深化与美国、德国等联合开展的对外合作科研项目。有计划引进一批国外特色文物展览。四是加强文博队伍建设。组织举办全省文物局长、文管所长、执法人员培训班;与高等院校合作,举办全省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项目经理培训班。

(七)加大文物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要按照十七大提出的“更加自觉、更加主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文物保护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宣传力度,为文物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做好各级大众新闻媒体宣传。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畅通信息渠道,主动做好配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版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文物保护宣传。二是做好业内媒体与阵地宣传。中国文物报、文化报和国家文物局网站,是我国文物工作宣传的主要阵地。省文物局组建以来,全省业内宣传报道工作成效显著,但仍有很大提升空间。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大力度,充分做好国家文物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调整、充实和提升全省文博系统宣传网站,进一步发挥其社会宣传作用。三是积极拓宽文物宣传工作的渠道和途径。充分利用中国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国际古迹遗址日等文物节庆,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总结推广各地文物宣传的好经验、好做法,探索文物宣传工作的新路子,进一步完善文物新闻发布制度,建立健全文物系统宣传工作激励机制。

今年,中国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落户山东,是全省文物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济宁市作为主场承办城市,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根据省政府协调会议精神和国家文物局的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努力把开、闭幕式等各项活动办好、办出特色,以不负“孔孟故里”、“运河之都”的美誉。全省各地要积极支持,全力配合。今年6月,全省将集中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主题宣传月”活动,省里将在济宁举办全省文物普查成果展,各市都要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活动,举全省之力,努力把今年国家“文化遗产日”主场城市活动办成全国文博系统的一届盛会,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同志们,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文物工作十分重要。我们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锐意创新,为繁荣发展山东文化遗产事业、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