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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认识文化对城市的价值(图)

作者: 文物旅游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7-27 文章来源: 点击数:
作者:文物旅游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7-27

湖北省委常委、襄阳市委书记范锐平日前在襄阳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说,文化是城市功能的最高价值,也是城市功能的最终价值。(7月13日《人民日报》)此语,不仅是建设襄阳历史文化名城的需要,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需要,对当前城市文化的保护和发展有着现实的意义。

近年来,在市场经济浪潮的冲击下,在快速、大规模工业化、城市化洪流的裹挟下,特别是经济功利主义的显著政绩追求、充满英雄主义色彩的城市开发,致使一些城市的文化主体地位逐渐弱化,文化生存空间逐渐压缩,文化特色优势逐渐淡去。给笔者留下深刻印象的有,去年大连拆除了百年的具有史料研究价值的凤鸣街,人们批评当地的领导没有文化。近来媒体披露北京50年来胡同、四合院已消失了一半,让有识之士四处奔波呼吁对四合院要实行“零拆除”。这些古老的建筑被拆除,反映了文化挡不住经济大潮的冲击,令人担忧,甚至可怕。

文化的积淀是历史,历史的流动是文化。地域的历史,古老的建筑,地方的风情,优美的传说,都是一座城市文化的底色,是一座城市彰显无限魅力的根。一座城市丢弃历史,丢弃根本,就是割断自己的文脉,把自己变得幼稚和荒蛮。毛泽东同志说过:没有文化的军队是野蛮的军队。同样道理,没有文化的城市,是野蛮的城市,是没有发展前途的城市。我们坚持文化建市,不仅是让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需要,更在于寻求一座城市的价值。

发展一座城市的文化,重在当地领导干部对城市文化的认识和担当。首先,要高度认识文化对城市的价值。要珍惜历史文化,要以责任的担当做历史文化的保护人、传承者,做保护历史文化的功臣,而不是做破坏、损毁历史文化的罪人。其次,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我们不能以拆除多少旧屋,改造多少旧城区,建了多少新楼群来衡量政绩,要意识到保护、传承了多少历史文化是功德无量、惠及千年万载的政绩,要依法、自觉地保护、发展、繁荣城市文化。第三,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现在,对一座城市文化威胁最大的就是无序开发,出现了开发性破坏、破坏性开发的问题。这是功利主义的浮躁心态、目光短视的行为,是城市文化的致命伤。所以,城市建设要在保护历史文化的前提下,要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统一有序地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