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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简报·第14期】曲阜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半月报 (6月3日-6月14日)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6-14 文章来源:文保中心 点击数: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6-14

6月13日下午,山东省召开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机制第二次(扩大)会议。我市分会场设在市级机关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市四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孙景亮,市四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市长储艳丽,市四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普查办工作人员参会。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传达贯彻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精神,总结我省四普第一阶段工作情况,安排部署第二阶段实地调查工作任务。

目前,我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进入第二阶段,正常推进曲阜全域全类型不可移动文物的实地调查工作。截至目前,曲阜共复查文物点180处,其中尼山镇复查86处(包括试点),防山镇复查44处,息陬镇复查50处;新发现文物点共39处,其中尼山镇新发现23处(包括试点),防山镇新发现7处,息陬镇新发现9处。每天完成外业文物信息采集后,普查组按普查标准规范和要求绘制文物平面示意图,完善文物普查数据资料,填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并按时召开专家论证会,组织专家组审核文物登记表信息。

下一步,曲阜市将继续发扬普查试点工作精神,贯彻落实山东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机制第二次(扩大)会议精神,全力全速,勇争一流,按时完成实地调查、信息登录、汇总分析、报告编制等工作,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曲阜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圆满完成四普各阶段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