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杜绝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1-24 文章来源:文保中心 点击数: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1-24
尊敬的居民朋友:
根据市政府要求,自2022年1月13日至3月1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曲阜市城区和农村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在此,提醒大家切实增强守法文明意识,自觉做到:
一、遵守禁放规定,不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二、理解、支持禁放规定,积极劝阻他人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三、发现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居民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守护安宁、和谐、整洁的居住环境,为防治大气污染、创建美好家园做出应有贡献!
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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