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物旅游局参加全省旅游执法骨干及旅行社负责人培训班
作者: 文物旅游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3-06 文章来源: 点击数:
作者:文物旅游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3-06
1月20日,全省旅游执法骨干及旅行社负责人法律知识培训班在威海阳光大厦举办。培训班由省旅游局监察总队组织,全省17地市旅游执法骨干及旅行社负责人150余人参加了会议。我局派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学习。
省旅游监察总队总队长冯泮爽出席开班仪式,并做重要讲话。他着重强调了本次培训班的重要意义,希望通过培训学习,提高全省旅游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旅游企业依法经营、规避风险的能力。培训期间,烟台市旅游监察大队长刘慧、省旅游局监察总队副总队长孙孟春分别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旅行社经营与法律责任》进行了解读和辅导。最后,授课人就旅行社负责人提出的经营中出现的具体旅游纠纷问题如何处理进行了现场解答,提高了旅行社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
我局参会人员充分抓住此次学习培训机会,认真听课,详细记录,并积极与参会同行交流旅游执法经验和处理化解纠纷的技巧。通过此次培训,大大提升了我局旅游执法人员对旅游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把握,增强了处理和解决旅游纠纷的能力,为做好旅游行业管理,维护旅游秩序,保障游客权益,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