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址保护与民生建设和谐共生的生动实践
4月16日出版的第8期《求是》杂志,刊发了《文化遗址保护与民生建设和谐共生的生动实践》一文,系统阐述了以民生建设为根本出发点,以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秦始皇陵遗址公园、汉杜陵遗址公园、曲江池遗址公园、大唐西市博物馆等为代表,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为原则,以“保护文物、传承文明、弘扬文化、改善民生、提升城市”为目标的大遗址保护“西安模式”。
近年来,民生问题是全国最大的热点和焦点,该文的刊发,集中凸显了陕西、西安在遗址保护中以民生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发展方式的科学路径,本网现予全文刊发,以飨读者。
“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日色才临仙掌动,香烟欲傍衮龙浮。朝罢须裁五色诏,佩声归向凤池头。”这是唐代著名诗人王维笔下描写的大明宫气势辉煌的宏大画面。可惜,大明宫的昨日辉煌早已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之中。上世纪50年代,周恩来总理到陕西视察时明确指示“严禁破坏”西安的文化大遗址,包括大明宫大遗址在内的文化遗址由此被保护起来。时间过去半个多世纪,西安的历史文化遗址保护得怎么样,引起了世人的普遍关注。带着这个问题,我们组成联合调研组进行实地调研。
一、西安大遗址的“超大规模”与“高度重叠”,增加了保护难度
大遗址即大型古文化遗址,由遗存及其相关环境组成,一般指在考古文化上具有重大意义或在历史上占有政治、经济、文化、军事重要地位的各类遗迹。作为世界四大古都之一和举世闻名的历史文化名城,西安拥有极其丰厚的大遗址文化遗产,仅周秦汉唐四大古都遗址保护区总面积就多达108平方公里。建国以来,西安的大遗址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但是,在城市化进程全面加速的背景下,如何在原真、完整、科学保护的基础上,以更高水平、更好形式展示和利用大遗址文化资源,成为困扰西安的一大难题。
大遗址与城区重叠度高,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负”。西安大遗址多数位于城区的重要区位,现代城区与古遗迹的重合度几乎为100%,仅以周秦汉唐四大都城遗址为例,就有100多个村庄、50多万人口和其他一些企事业单位在遗址区内生产生活。由于长期遵循“为保护而保护”的传统观念,西安大遗址区60年如一日,原封不动地保存着农田、村落和棚户区,遗址区内缺乏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甚至成为人满为患的城中村、便溺横流的垃圾场,使本来具有极高价值的大遗址,反而成为西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负”,严重制约了当地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改善。
大遗址保护经费缺口大,成为民生改善的“包袱”。大遗址保护属于国家公益性项目,在“十一五”期间,财政部安排了20亿资金用于对100个大遗址项目的支持,平均每个项目2000万元。但大遗址保护所需经费数额巨大,除了直接的文物保护和展示工程外,遗址区内的土地利用调整、环境整治和绿化、人口搬迁和聚落改造等都需要大量经费。如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范围内,保护改造的拆迁面积达350万平方米,动迁2.5万户居民、约10万余人,仅拆迁费用达83亿元,文物保护经费和财政投入可以说是杯水车薪,远远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大遗址保护机制差,遗址未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大遗址保护利用涉及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经济发展、就业安置等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但由于缺乏专项配套政策支持,缺乏专业保护技术支撑,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缺乏有效合作的工作机制,遗址保护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矛盾日益突出。
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出了一条大遗址保护与民生建设和谐共生的新路径
近几年来,落实国务院批准的第四次城市总体规划,西安在大遗址保护的实践中,通过“规划景观环境以提升资源价值”、“调整产业结构以置换人文空间”、“利用经济发展以反馈文化传播”、“增加公共产品以保证持续发展”,走出了一条大遗址保护与民生建设和谐共生的新路径。
以人为本,是西安大遗址保护的出发点和根本落脚点。2008年,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和国内文物专家共同倡议,发表了代表世界大遗址保护最新成果的《大遗址保护西安共识》,提出“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加强环境整治,改善城乡生态,创造美好的人居环境,提高城市生活品质,让全社会共享保护成果,是大遗址保护的出发点和根本落脚点。”在陕西省委、西安市委的大力支持下,西安大遗址保护实现了“保护文物、传承文明、弘扬文化、改善民生、提升城市”的完美结合。
与时俱进,实现了大遗址保护的理论突破。目前国际文化遗址保护强调最多的是原真性原则,西安大遗址保护工作在实践的基础上,从符合特性、遵从传统等方面实现了大遗址保护的理论突破。根据西方国家的古建筑多是石质结构,不易破损,保存时间长;我国大部分古建筑都是土木、砖木结构,易破损,保存时间短的不同特点,西安在大遗址保护实践中,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确保遗址的完整性和原真性;恢复大遗址地标性标识,进行直观、形象的展示;把遗址本体和周边环境共同纳入保护范围、实施整体保护。同时,在大遗址保护过程中还遵从我国传统的审美趣味和价值取向,注重遗址的整体风格、人文环境与象征意义,有效保护了遗址本体,改善了遗址周边环境,凸显了遗址的人文精神、人文价值和人文环境。
因地制宜,形成了以大遗址保护促进民生改善的有益探索。近年来,西安在大遗址保护方面因地制宜,对不同的遗址采取不同的保护模式。主要有:以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和秦始皇陵遗址公园为代表的
国家公园模式;以西安城墙景区和曲江池遗址公园为代表的市民公园模式;以大唐西市博物馆为代表的民营投资模式;以汉杜陵遗址公园为代表的退耕还林模式,将遗址环境保护、生态景观建设及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实践,西安丰富了文化“看点”、提升了文化“亮点”、破解了文化“难点”、改变了游客过去“白天看庙、晚上睡觉”的习惯,解决了文化遗址保护利用中长期存在的“有说头、没看头;有看头、没品头”的难题。2010年西安旅游接待量首次突破5000万人次,实现了遗址保护与提升生活质量的良性互动。
改革创新,制定了改善民生的基本原则。大遗址保护涉及到人口调控、征地、移民、拆迁、环境整治、土地利用、经济结构调整等问题,在运作模式上同样必须勇于尝试、大胆创新:一是政府主导。大遗址具有“不可逆性”,其保护属于文化事业范畴。如果完全走市场,难免走偏;仅靠文物部门,也力不从心。因此,必须在“政府主导”下统筹各方力量。如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项目,西安市就成立了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领导任组长,统筹负责大明宫遗址区保护改造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决策协调。二是社会参与。充分调动了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形成大遗址保护的合力。大明宫遗址保护展示过程中,就得到了国家文物局、世界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队等部门和机构的大力指导和支持。三是市场运作。以大明宫遗址保护为例,成立了西安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遗址区保护改造的投融资主体。同时,在拆迁安置中,向社会公开招标,引入运营商,真正做到了村民、运营商、国家“三受益”、“三满意”。
三、最大限度改善民生,真正实现了保护成果由人民共享
通过把遗址保护与城市建设“一盘棋”统筹考虑,西安大遗址保护的民生成效显著,实现了“两个解放”:既“解放”了大遗址,又“解放”了遗址区居民。多次考察大明宫遗址保护的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同志曾两次落泪:一次为拆迁前大明宫遗址区的10万居民的贫困生活,一次为拆迁后遗址区居民的幸福生活。他动情地说,大明宫遗址是中国众多古迹遗址中最具影响力的代表之一,以保护文物、弘扬文化、传承文明、改善人居为主旨的大明宫遗址保护展示项目,是一项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很强示范性的文物保护工程。
极大地改善了遗址区居民的生活条件。3年来,大明宫遗址区完成了2.5万户、10万人的拆迁任务,是西安市拆迁历史上范围最广、人数最多的一次。但整个拆迁过程中没有出现群众聚众闹事、团体上访事件,拆迁群众赠送的锦旗数以千计。这源于遗址区居民生活条件的极大改善。以前,大明宫遗址区“一家三代拥挤于9平方米”的现象随处可见,户均住房仅20多平方米。拆迁后,被拆迁群众在安置区的住房面积翻了好几番。
大幅提高了遗址区居民的经济收入。以前,西安大遗址区人口密集,且居民生活水平低下,又没有像样的产业,很多年轻人无所事事,成为懒汉和“闲人”,社会不安定因素较多。通过拆迁安置,遗址区居民的经济收入大幅提高。在大明宫遗址区拆迁安置过程中,西安提高补偿比例,并出台奖励费、过渡费、低保减免费、困难补助费等优惠政策,平均一个拆迁户就比原来要多拿几万元。
全面完善了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西安大遗址保护,坚持被拆迁群众眼前利益与长远生计兼顾,将遗址保护与城市产业、发展方式转变相融合,完善就业培训、医疗保障等举措,为当地居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居民收入增长机制和社会保障体系。如大明宫遗址保护过程中,居民原有商业用房选择产权调换的,根据不同位置,在安置区按原面积的1.2-1.5倍分给商业用房,从根本上为拆迁安置户解除了后顾之忧。
扩大了市民的公共文化空间。随着大遗址保护的推进,西安市的公共文化空间大幅增加,仅曲江新区核心区大雁塔、大唐芙蓉园、曲江池、唐城墙等遗址保护以及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的开放,就形成了多达1万多亩的公共空间,比原有的城市公园面积增加了4倍,极大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同时,依托大遗址保护,西安逐步构建起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寒窑爱情博物馆、秦殇展览馆、曲江新区出土文物精品展览馆、大明宫遗址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兴建和免费开放,为市民提供了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公共文化服务,每天有20多万游人流连忘返。
总之,近几年来西安在快速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大遗址保护的实践中,致力于实现大遗址保护与民生建设的和谐共生,初步探索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国情和西安特点的遗址保护和利用的新路径。西安的做法和经验启示我们:第一,造福人民是保护文化遗产的根本目的,这是西安大遗址保护最可贵的经验。第二,必须科学处理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创新的关系。文化遗址保护不应该仅仅是看护,而应最大限度地释放文化遗产的社会效益,使原来的“文化遗产包袱”变成了惠泽百姓的“聚宝盆”。第三,必须把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到整个社会发展系统之中,即不是为保护而保护,而是把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城市建设等结合起来,把其既当作一种文化事业,也作为一种文化产业,利用多种手段、多方资源进行保护。
(全文转载自《求是》2011年第8期,执笔:李文阁 俞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