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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责任 拓展利用 努力开创文物工作新局面

作者: 赵荣  发布时间:2016-03-24 文章来源:中国文物信息网 点击数:
作者:赵荣 发布时间:2016-03-24

多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文物工作。在“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更显得意义重大。《意见》明确了新时期文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具体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文物保护利用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陕西将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视察讲话精神和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从以下几个方面将《意见》精神贯彻到具体工作中去。

一、以为民族和人类守护文化根脉的意识,强化文物保护责任

《意见》指出,“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是国家的‘金色名片’,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实物见证,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根脉,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厚滋养。”这一论述高度地概括了文物对国家和民族的重要意义,点明了文物保护工作在服务大局中的重要作用。正如李克强总理答记者问时讲到,文物工作具有“用文明和道德的力量来赢得世界的尊重”的重大作用。

正是基于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意见》中特别强调了文物事业的公益属性,要求政府在文物保护中应发挥主导作用,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特别是还提出了追责的要求,这将《文物保护法》中规定的文物保护责任落实的更加明确,执行要求也更加严厉。

陕西作为文物大省,多年来陕西文物工作者一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担当起保护文化遗产和文化安全的历史使命,从加强基础工作、提升保护标准、强化服务意识和推动交流互鉴等方面入手,有力地推动了陕西文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正如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同志指出的“,陕西人民有责任为祖国,替人类守护好历史文化遗产”。

我们将积极宣传落实这一重要精神,以为民族守护文化根脉的意识强化文物保护责任,督促各级地方政府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文物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相关部门的法定责任。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和提高执法效能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陕西帝陵保护条例》、《石峁遗址保护条例》等专项法规的制定,适时启动《陕西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修订,进一步健全陕西文物法治保障体系,使陕西文物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

二、以传承优秀文化和以物知史为己任,拓展文物适度合理利用

文物是传承优秀文化的重要载体,承担着“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引领社会风尚”的重要作用。《意见》指出,文物工作要“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扩大中华文化影响力服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积极推进文物利用工作,拓展文物利用的空间与渠道,使文物资源真正“活起来”,进一步发挥出文物资源在传承文明、教育人民和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重要作用。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意见》特别强调了“合理适度利用”,这是一个突出特点,也是在总结全国各地文物利用实践和理论成果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文物的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决定了文物的利用必须以保证安全为前提,决不能竭泽而渔。“任何文物利用都要以有利于文物保护为前提,以服务公众为目的,以彰显文物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以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德为底线。”

我们要深刻领会“适度合理利用”的深刻含义,坚定不移地把传承优秀文化和以物知史作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目的,严格规范文物的利用,使之服从和服务于文物保护。

三、以开放共享和可持续发展的新理念,积极提升科技支撑水平

文物保护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尽量延缓文物衰老和劣变,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发展为文物安全赋予了更深刻、更丰富的内容和保护支撑,使我们可以采用多种科技方法对文物进行多角度、多侧面和多层次研究,用科技手段延长文物寿命。对此,《意见》专门提出了“加强科技支撑”,要求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推动文物保护与现代科技融合创新。

近年来,陕西以开放共享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以“砖石质文物保护”等三个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和“科技部文物保护国际合作基地”为平台,联合省内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开展文物科技保护研究工作,大胆实践、勇于攻关,使现代科技在针对文物保存、维护和修复的过程中得以广泛应用,产生了一批优秀的技术成果,为陕西文物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今年,陕西将召开“全省文物保护科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十三五”陕西文物科技保护的重点工作和发展方向,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继续开展智慧博物馆的探索和实践,让博物馆管理、保护和展示智能化。继续加强协同创新,开展科技攻关,启动陕西省珍贵文物3D建模、青铜器数据库及科技鉴定等项目,用现代科技为文物保护插上奋飞的翅膀。

四、以社会参与和专业队伍为重点,高度重视业务人才队伍建

文物保护关键在人。我国是文化遗产大国,单独依靠政府的力量很难有效保护数量如此巨大的文物,因此在坚持政府主导和加强专业保护的前提下,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是对国家文物保护工作必不可少的有益补充。《意见》明确将鼓励社会参与文物保护作为一项重要政策,要求“提高公众参与度,形成全社会保护文物的新格局”;提出要重视人才的培养,“形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基本适应文物事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

在鼓励社会参与和培养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加强文物保护专业队伍建设,必须通过构建更加完善的文物人才培养体系,为文博事业输送专业性人才,还可以引入社会力量,鼓励第三方机构参与到文物保护专业人才的培养中,解决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需求,全面提升文博事业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以适应我国文化遗产事业快速发展的要求。

3月16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闭幕答记者问时说:“我们保护文物,实际上也是在推动文化事业的发展,来滋润道德的力量,传承我们的传统优秀文化,来推动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李总理再一次深刻地阐明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

我们将遵照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和《意见》总体要求,结合陕西文物工作实际,按照“保护遗产,传承文明,发展文化,服务社会”的工作目标,以更加开阔的思路、高度的文化自觉和自信,促进陕西文物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为祖国和人类守护好、传承好陕西的历史文化遗产。

(《中国文物报》2016年3月22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