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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缃绮: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加快推进文物大省向文物强省新跨越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3-06 文章来源: 点击数: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3-06

2月5日,省文物保护委员会扩大会议在济南召开,副省长、省文物保护委员会主任季缃绮出席会议并讲话。讲话摘录如下:

在全国文物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之际,召开这次省文物保护委员会扩大会议,回顾总结全省文物工作,认真分析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以实际行动落实习总书记指示要求,对于促进全省文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就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指示要求,做好新时期我省文物工作,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文物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最近,中央新闻媒体发表了习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在全社会兴起了关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潮。我们看到,习近平同志无论是担任正定县委书记,还是担任福建省长、浙江省委书记,每到一地都满怀热情地关注、身体力行地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站在时代发展的战略高度,就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习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深刻阐述了保护文化遗产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紧密关系,深刻阐述了保护文化遗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基本建设的紧密关系,深刻阐述了文物保护的正确理念和基本原则,深刻阐述了文物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推动新时期文物事业科学发展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习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语言朴实,振聋发聩。比如:对文物“我们保管不好,就是罪人,就会愧对后人。”“保护历史文物是国家法律赋予每个人的责任,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能为了谋取眼前或局部利益而破坏全社会和后代的利益。”“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城镇建设要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这些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字里行间充满了习总书记的历史情怀和文化自觉,体现了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全党全社会更是一种示范和倡导。

大家知道,我们山东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是全国文物资源大省。习总书记十分关心山东文化文物事业发展。2013年11月,习总书记视察孔府、孔子研究院并召开座谈会,就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表了重要讲话。在视察山东一周年之际,去年11月习总记对山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山东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好齐鲁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为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提供强大精神力量。省委、省政府对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对山东工作重要批示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在刚刚结束的省“两会”上,又作出进一步安排,尤其是郭树清省长在省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拿出很大篇幅,对挖掘利用丰富的齐鲁文化资源、弘扬齐鲁优秀传统文化,作了深刻阐述和全面安排,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文物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应当看到,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文物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牢牢把握文物工作方针,不断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全省文物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文物保护意识明显提高。各级把文物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文物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局面初步形成,全省文物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二是文物基础工作显著增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文物资源状况逐步廓清,重点文物保护工作扎实推进,一大批重要考古发掘成果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三是文物重点项目建设取得突破。实施“七区两带”文化遗产保护片区规划,88项文物保护重点工程扎实推进,文物保护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四是文物事业社会效益日益凸显。博物馆建设体系不断完善,免费开放工作深入推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文化惠民的社会效益充分显现。在刚刚过去的2014年,全省文物保护工作涌现出很多亮点。比如:大运河成功申遗,我省世界文化遗产增至4处;启动实施“乡村记忆”工程,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进展顺利,“曲阜片区”文化遗产保护取得明显成效,等等。成绩来之不易。这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政府、省文物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文物系统的同志们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些地方重经济发展轻文物保护的思想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伤害文物建筑、占压大遗址、损毁古墓葬、破坏文物原生环境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文物保护能力有待提高,随着我省文物数量、博物馆数量的快速增长和文物保护任务的日益繁重,管理机构不健全、专业人才缺乏、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盗窃文物和盗掘古遗址、古墓葬以及走私文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还没有得到完全遏制。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我省文物事业既处于加速发展的“黄金机遇期”,也处于保护压力加大、保护形势严峻的“矛盾凸显期”,既面临难得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重要论述、批示指示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以更加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开创我省文物工作新局面。

二、突出重点,推动文物事业发展实现新跨越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全省文物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指示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创新思路,开拓进取,统筹推进文物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让文物活起来,让文物说话,讲中国故事”,加快推进从文物大省向文物强省的新跨越。

(一)在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上实现新突破。近年来,我省实施文物保护重点项目带动战略,大力推进“七区两带”文化遗产保护片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极大推动了文物事业的发展。下一步,要准确把握文物保护规律,在科学有效保护前提下,积极推进文物的合理利用,大力推进文物重大工程,推动文物事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在保护利用中实现传承发展。一是大力推进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建设。建设考古遗址公园,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重大文保工程,不仅可以实现对大遗址保护成果的全民共享,还能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经过几年努力,我省曲阜鲁国故城、大运河南旺枢纽、泰安大汶口、临淄齐国故城、章丘城子崖等5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有的已经部分对外开放,成为大遗址保护的示范工程。为促进我省大遗址保护,下一步省里将分批公布立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在政策上予以支持,争取到“十三五”末每个设区市都有1—2个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各级发改、财政、住建、国土、旅游、水利、环保、交通等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规划建设工作。二是大力推进“曲阜片区”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曲阜文化经济特区建设。以曲阜、邹城为核心区域,包括泰安、枣庄部分地域的国家大遗址保护“曲阜片区”,遍布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我省传统文化底蕴最为丰厚的区域。目前,《国家大遗址“曲阜片区”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已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待批,正式批复后各有关市、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当务之急,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精心实施“三孔”、颜庙、尼山孔庙等古建筑彩绘保护修复,确保2017年完成修复。要加强曲阜、邹城、泰山等古建筑本体的维修保护。严格按照世行项目的要求,推进孔孟文化遗产地保护世界银行贷款等工程。积极推进孔子博物馆、孔子学院总部体验基地等重大项目规划建设。三是启动“大运河历史文化长廊”、“齐长城人文自然风景带”工程。大运河、齐长城沿线各地,要认真落实《长城保护条例》和《山东省大运河遗产山东段保护管理办法》,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好大运河、齐长城世界文化遗产。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抓紧编制相关规划,启动重大工程建设。抓好胶东半岛明清海防遗址、济南龙山文化遗址等保护工程,大力推进定陶黄肠题凑汉墓保护工程。四是大力促进文物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围绕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建设,旅游部门要与文物部门加强协同配合,搞好规划编制和项目建设,将丰厚的文物资源转化为文化产业发展优势。要加大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力度,对不可移动文物、文物系统内的文物保护单位,有条件的要尽量向公众开放;系统外的文物保护单位,如在企业、机关、学校的,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做到局部或定期对外开放。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做好新时期文物保护工作,要认真贯彻依法治省方略,积极推进文物法治化进程。当前,要抓紧制定出台《曲阜孔庙、孔林、孔府保护管理条例》、《省级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依法建设和实施文物重点项目。

(二)在保护乡村文化遗产上实现新突破。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为有效保护乡村文化遗产,去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乡村记忆”工程,在传统乡土建筑富集、文化底蕴深厚的乡村和社区,因地制宜地保护传统文化乡镇、村落、街区和民居,建设民俗生态博物馆、乡村(社区)博物馆,实现对乡村文化遗产的整体性和真实性保护。对这项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同志多次批示,并连续两年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目前第一批24个单位的试点工作已全面展开。下一步,要切实加强领导,推开实施。一是加强协作配合。各级文物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工程实施。要充分发挥“乡村记忆”工程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落实经费保障,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强化推进措施。要加快编制工程总体规划、技术导则和工作规范,加快建立保护项目库,促进“乡村记忆”工程的项目化,确保项目能落地、可实施,推动项目早开工、早见效。要组织实施传统文化乡镇、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维修、保护、利用工程,使乡村整体格局、历史风貌得到维护和恢复。要培育和建设富有地域特色的乡村博物馆,做好相关联的民俗节庆、传统生产生活工艺、手工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活态文化展示工作。三是统筹保护和传承利用。实施“乡村记忆”工程,必须着眼于传承利用,在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适当保持“原生态、原居民、原文化”,把有价值的旧民居、古建筑和老风俗保留下来,使保护工作见人、见物、见生活。工作中,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既要防止违背群众意愿的强制保护和脱离群众需求的盲目保护,又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三)在让馆藏文物“活”起来上实现新突破。博物馆是文化遗产展示和社会教育的重要阵地。要针对 “有文物没地方展、有博物馆没文物展”等制约瓶颈问题,进一步完善思路,创新做好博物馆工作,真正让馆藏文物“活”起来。一是按照郭树清省长有关指示精神,积极鼓励和扶持行业、民办博物馆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博物馆条例(草案)》,近期,省政府将出台促进行业、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文件,对行业、民办博物馆在建设、资金、税费、专业指导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文件出台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贯彻落实意见,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充分利用县级博物馆、展览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及腾退的办公楼、旧厂房等,按照区域文化特点和馆藏文物特色,逐步在每个县、乡镇、村居都建立起自己的传统文化展览展示馆和历史纪念室。三是整合盘活全省馆藏文物资源,集中打造一批叫得响、有特色的博物馆和精品展览。我省的儒家文化、齐文化、莒文化独具特色,木版年画、鲁绣、古代玉器、青铜器、瓷窑、汉画、石刻等在全国名列前茅。省文物局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打破博物馆地域、级别、行业界限,在全省建立国有馆藏文物资源共享机制,积极推广近年来行之有效的借展、联展、巡展等方式,让馆藏文物“走出深闺”,发挥出最大价值。同时,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对外交流合作。近年来,我省的“永远的孔子展”、“黄河与泰山:中华文明之源与世界遗产展”等展览在国外和台湾展出,引起强烈反响。要总结经验,把文物保护和提高我省文化软实力结合起来,打造更多精品文物对外展览品牌,积极举办文物国外境外展览、引进展览,继续办好尼山世界文明论坛,进一步促进文明交流互鉴。四是加快推进数字化博物馆建设。要积极顺应信息化和数字化发展大势,运用互联网、多媒体、新媒体等技术手段,大力建设数字博物馆,打造“没有围墙的博物馆”,打破实体博物馆的局限,让观众可以随时随地访问博物馆。当前,要在总结山东数字化博物馆一期工程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二期工程建设,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在立项审批、资金保障方面给予支持。

(四)在加强文物保护基础工作上实现新突破。要着眼文物基础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把加强基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好,确保抓出成效。一是编制好“十三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规划是引导文物事业发展的指南针。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着眼文物事业发展的战略布局,总结经验,深入研究,及早谋划,凝练重大项目,储备重大工程,提出重大政策,做好全省文物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并与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相衔接。工作中,省政府研究室、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文物局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二是扎实推进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可移动文物普查是我国首次针对可移动文物开展的普查,是在文化遗产领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自2013年这项工作启动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成立普查机构,加强人员培训,落实普查经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目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去年底,全面完成了67510个国有单位收藏文物情况的调查摸底,转入了文物认定和信息采集、登录的新阶段。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地方和部门普查工作不扎实、走过场,进度迟缓;有的文物收藏单位还存在拒报、漏报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今年是普查实施阶段的最后一年,必须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加强进度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圆满完成普查任务。要以县域为基础,认真开展文物普查认定和信息采集登录,做好国有可移动文物认定、数据采集登录和审核等各项工作。特别是拥有可移动文物的单位,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普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加大检查,督促本系统按照属地普查机构的部署要求做好普查工作。三是切实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做好文物工作,保护是核心。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落实省以上重点文保单位“四有”(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护机构)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系统性。要以重大考古新发现为带动,加强考古规范化管理,提高文物科技水平。各级住建、文化、农业、林业、环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文物保护,完善综合保护利用规划,强化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中国传统村落的文物保护和管理。四是全面提升文物安全防范能力。要健全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和群防群治防范网络,加大文物执法安全检查力度,切实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公安、文物部门要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省推开实施文物安全“天网工程”,加快推进文物安全防范基础设施建设。要严格责任追究,对领导不力、玩忽职守、决策失误,造成文物破坏、损毁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公安、工商、海监、海关、文物等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始终保持对文物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三、加强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文物保护利用和传承发展,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加大投入,确保把各项文物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强化各方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要依法把文物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领导责任制,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督查,构建起文物工作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好文物保护委员会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配合协作,完善协调机制,分解落实责任,确保任务落实。文物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好文物工作的主体职责,做好文物保护委员会日常联络、协调和督查工作。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大文物宣传和普法力度,为文物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各地要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导作用,完善财政扶持政策,把文物保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投入,特别要保障好重大文物保护工程、“乡村记忆”工程、省级考古遗址公园、促进民办行业博物馆发展所需经费。要强化项目和经费管理,确保重点工程进度和质量。要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文物保护和合理利用。

三要加强文物机构和队伍建设。为加强我省水下考古、文物保护修复工作,省政府已经确定,成立“山东水下考古中心”、“山东文物保护修复中心”,省文物局要尽快组建到位,展开工作。同时,要积极建立乡土文化遗产保护、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明清官式建筑保护等研究基地,争取列入国家级文物科研基地。要抓紧开工建设“山东省文物保护科研修复工场”,将其打造成集收藏、保护、科研、培训、展示于一体的文物保护基地和社会服务平台。文物重点市、县,要强化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确保机构、队伍与本地文物保护工作任务相适应。要深化文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业务技术人才的配备和培养。要切实抓好文物系统队伍建设,为我省文物事业繁荣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文物保护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的指示要求为新动力,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努力谱写文物事业发展新篇章,为建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新山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