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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真性举偶:基于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实践

作者: 文物旅游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2-08 文章来源: 点击数:
作者:文物旅游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2-08

随着对文化遗产内涵和外延认识的不断拓展,世界遗产保护理念也在不断深化。本文作者借助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实例,阐释了对《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2005)中总结的原真性8项要素的认识。作者认为,中国文化遗产的独特、多样和丰富,有助于中国遗产界对原真性概念的发展做出独特贡献。

原真性概念在《指南》中的发展


原真性是文化遗产之根、之魂,是《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 以下简称《指南》)的核心内容之一。正确认识和理解原真性概念是每个文化遗产工作者的基本功。能否正确处理和落实这一概念决定着文化遗产的价值认证、保护和管理的命运。

原真性是一个发展中概念。随着全球遗产科学和遗产事业的进展,这一概念无论是在内涵还是在外延,一直在深化和拓展。它在《指南》中的发展迄今主要经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其代表文献是ICOMOS的《威尼斯宪章》(The Venice Charter, 1964)。它首倡“原真性”(Authenticity)概念,并提出原真性保护的四要素(form, material, technique, setting),这一观念支撑着直至2002年的各版本《指南》。

第二阶段,其代表文献是ICOMOS和ICCROM的《关于原真性的奈良文件》(The Nara Document on Authenticity, 1994,以下简称《奈良文件》),美洲ICOMOS国家委员会的《圣·安东尼奥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San Antonio,1996),世界遗产中心(WHC)的《非洲情境下原真性与完整性专家会议建议》(Recommendations of the Expert Meeting on Authenticity and Integrity in an African Context, 2000,以下简称《非洲建议》),最后形成《指南》(2005)中的共识。

《奈良文件》在《威尼斯宪章》、东亚遗产保护传统和澳大利亚《巴拉宪章》(Burra Charter, 1988)基础上,提出两个新的重要创见:⑴ 它将原真性建立在信息基础上,既扩展了原真性要素(form and design, materials and substance, use and function, traditions and techniques, location and setting, spirit and feeling, other internal and external factors),又将信息源由“物质”扩展到“物质、文献,图形,口头等”;⑵ 它提出“文化和遗产多样性”(cultural and heritage persity),认为 “做出保护决定应根据文化地理情境,而不是参照一套普适原则”(making conservation judgements in pertinent geocultural contexts, rather than with reference to a set of universally applicable principles)。

此后,对原真性概念的讨论仍在继续。具有代表性的文献是美洲ICOMOS国家委员会《圣·安东尼奥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San Antonio,1996)。它以美洲文化遗产的“独特性”(uniqueness)支持《奈良文件》的“文化与遗产多样性”,并进一步扩展对原真性要素的认识架构,其中包括“intangibles”与“stewardship”。

由WHC主持的“非洲情境下的原真性与完整性”专家会议(2000),其重要性类同奈良会议(1994)。它产生的《非洲建议》对原真性概念的贡献有三:⑴ 它以非洲遗产情境与保护经验,系统而有力地佐证《奈良文件》、《圣·安东尼奥宣言》等文献的见解;⑵ 它接受《奈良文件》关于原真性的表述,对其后增加的观念筛选和提炼出“管理”和“非物质遗产”两项,并形成恰当措辞(management systems, language, and other forms of intangible heritage);⑶ 它对原真性概念的完整表述见诸对《奈良文件》第13节的修改,这一表述后来被《指南》(2005)完全接受。

《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总是稳妥地综合和反映国际遗产界对原真性概念的共识。只要比较《指南》(2002)与《指南》(2005),即可了解世界遗产界的“原真性”共识上的跃进。《指南》(2002)反映着对原真性概念的第一阶段认识;《指南》(2005)反映着对这一概念的第二阶段认识。并且,《指南》(2005)对原真性的阐释已被最新版《指南》(2008)继承。

当前,我国文化遗产面临着两方面风险。其一是来自遗产界外,因不恰当的建设和生产活动造成的遗产破坏;其二是来自遗产界内,因违背原真性原则而致使遗产受损。现在我国社会较多关注第一方面,较少关注第二方面。然而,第二方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丝毫不亚于第一方面。

近些年来,笔者参与的考察活动中有不少接触文化遗产的机会,因而逐渐对我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管理状况积累起一些认识。它们都能归结到“原真性”问题 。其中既有正面的,甚至是创见性的;更有大量负面的,反映着或是对原真性的忽视,或未充分理解,或是有待形成共识。如能将这些遗产保护现象提升到原真性层面加以讨论,应当有助于加强和完善对原真性概念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