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结合”理念在文物保护工程中的应用
文物保护工程是以《文物保护法》为准绳,为保护文物的安全和保持文物的健康而进行的工程,它不同于一般的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工程的总原则是“不改变文物原状”,如何能够做到不改变文物原状,需要文物保护工作者在实践中多总结、多思考。本文以作者在工作中所参与的部分保护工程为例,总结了“五结合”理念在文物保护工程中应用。所谓“五结合”,是指在文物保护工程中应该做到的问题与措施相结合、技术与经济相结合、设计与施工相结合、传统与现代相结合、保护与利用相结合。
1.问题与措施相结合
文物保护工程的适用对象为遭受自然和人为破坏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不可移动文物,也就是说有问题的文物才需要实施保护工程。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也明确要求,文物保护工程设计必须以现状勘察为依据。现状勘察的重点是残损现状勘察,可以说在任何一个文物保护工程中离开了残损现状就失去了方向和目标。所以,在文物保护工程中一定要重视文物存在的问题,但是有了问题不一定就能把工程做好,把文物保护好,还需要做的是,针对问题选择适用的处理措施,要将问题与措施结合起来。就好比医生给病人看病,不能只是看病,而应该透过病象找出病因对症下药。同样的,在做文物保护的时候,我们也要透过文物外在的问题,分析原因,针对不同的问题采取不同的措施,这样才能保证有的放矢,工程质量才有保障。问题与措施相结合在笔者所参与的任何一处文物保护工程中都必定采用。
2.技术与经济相结合
工程必定牵涉到经济问题,经济与技术是工程的两个关键元素,在一定程度而言,二者还存在着一定的矛盾。这其中还牵涉到一个第三方利益问题,该第三方多数情况下是保护工程的业主方。如业主本身并不想实施该工程,或者想从该工程的实施中牟取利益,这些都可能导致工程的经济与实际不相符,最终归结为技术难度大或者技术不成熟。其实工程建设就应该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成果,而不是一味地要钱。文物保护固然需要投入,但在实施过程中如能选取适当的技术,杜绝不必要的开支和浪费的话,应该可以节省不少的经济开支。另有一种情况,就是施工措施的选择问题,如大型构件的搬运,在目前已经普遍拥有吊车的形势下,再去采用人工运输的话,就是一种浪费。
3.设计与施工相结合
设计与施工是密不可分的整体,设计是施工的指导,施工是设计的具体实施,二者在文物保护工程中缺一不可。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中,由于相关规范和标准出台较少,设计者与施工者所处的位置不同,看问题的方式也不一样,导致了在实际操作中出现设计者的绝对理想化和施工者的绝对现实化。设计者忽略了施工中会遇到的困难,而施工者却对设计者的意图不能完全领会,或者固执己见,完全不按方案施工。笔者曾经在参观一座古桥的维修时就遇到此类事情,施工者不顾古桥实际和方案要求,强行按现代交通桥梁的要求进行施工,结果将古桥修的不伦不类。
4.传统与现代相结合
文物属于传统的历史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工程却是现代的工程。因此,将传统与现代相结合才能做出好的文物保护工程。如上述技术与经济相结合中提到的,搬运大型构件时运用现代吊运设备就是一例。更为重要的一点是现代人的理念要与传统文化理念结合起来,尊重传统文化,解读传统文化理念。如风水学在古代宗祠中的应用就是一种传统的文化理念,如果现代人不懂得其内涵的话,就很难解读出其中的奥妙,自然难以做到传统与现代的结合。所以传统与现代的结合应包含两层意思,一是传统工艺与现代技术的结合,二是传统理念与现代理念的结合。
5.保护与利用相结合
文物的利用,一直是存在争议的话题。所以在很多时候,文物保护工程都会避开文物的利用问题,其实文物的合理利用也是文物保护的一种方式。如古老的民居,如果没有人居住,就不会有人天天关注着它的变化,或许不用几年就会在自然风雨的侵蚀下损毁。如果有人居住,居住者就会随时注意着其居住环境的安全与变化,并且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日常养护工作,一旦发现自己能力不能及也能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使文物及时得到抢救,这样一来,文物的寿命自然会增长。保护与利用的结合还表现在文物的利用方式上,一定要在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基础上合理利用,这样才是做到了保护与利用的完美结合。
文物保护工程是一个见仁见智的话题,不同人有不同的理解,笔者认为,“五结合”理念在文物保护工程中经常会涉及,所以对此做了简要的思考,希望相关行业的专家学者给予指导。(中国文物信息网 作者:阳承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