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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文物中心库房建设思考

作者: 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5-01 文章来源: 点击数: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5-01

一、区域性文物中心库房建设的必要性
根据博物馆事业发展的规律及中国社会的自身特色,基于博物馆藏品保护、管理和利用的更高标准要求,在当前及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需要大力加强区域性中心库房建设。
首先,是大量文物亟待保护的需要。目前,我国博物馆总数达到3866个,免费开放博物馆、纪念馆总数达到2417个。这么多博物馆里的文物,需要得到妥善保护,而高标准的文物库房建设,是它们得以安全保存之关键。
其次是文物集约管理的需要。传统的文物管理是分散式的,多数也是粗放式的。即各个博物馆及其他文物收藏单位各自建造文物库房,进行独立管理。当前条件下,我国博物馆的投资规模和保管条件受到所在城市行政级别和经济状况的影响极大,同样级别的文物受到的保管待遇可能会有较大差别。区域性中心库房的建设和使用,可以较好地改变这种简单粗放式的分散管理模式,推进以信息化、智能化为特点的集约式文物管理新模式。
第三是文物有效利用的需要。博物馆的大量文物,特别是大量中小型博物馆的文物藏品,很难形成独立体系,长期得不到展示。而馆藏较为丰富的博物馆,也有大量文物长期存放于库房,得不到有效利用。区域性中心库房的管理模式,可为文物藏品的保护修复、展览设计、研究出版进行统一规划,较好地提高文物的利用效率。
第四是大量民间文物妥善保管的需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全民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民间收藏热度高涨,高标准的文物保管也会形成较为强烈的社会需求。据2011年9月20日《楚天都市报》报道,曾有武汉市民主动将自己收藏的千余件文物交中山舰博物馆进行“托管”,既丰富了博物馆馆藏,扩大了博物馆的研究领域,也使散落民间的珍贵文物得到了更好地保存和利用。
二、区域性文物中心库房的基本特征
区域性文物中心库房主要是相对于传统单个博物馆库房而言,是一定区域内多家不同博物馆之间共同使用,对珍贵藏品进行集中管理的文物库房,应当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区域性,也就是在一个行政区域内(主要是地市辖区内)由多家博物馆共同使用的中心库房。
二是中心性。中心库房主要建在交通相对便捷、设施和技术基础相对较好的中心城市或区域,能够形成一定的辐射效应。
三是分类性。主要是根据各种文物质地与存放环境要求的不同,对较为珍贵的文物进行分类保护、专业管理。
四是示范性。区域性文物中心库房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风险等级标准与技术规范,具有较为先进的软硬件配置,能够对区域内其他文物库房建设起到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五是契约性,作为文物收藏单位的各个博物馆和作为文物存放管理单位的中心库房是一种平等契约关系。区域性中心库房仅是受各个博物馆委托对相关文物藏品具有管理和保护的相应责任,文物的所有权和支配权仍然属于各家博物馆。
六是不完全取代性。区域性中心库房只是博物馆珍贵文物的集中收藏和保管地,并不完全取代各个博物馆的用于一般文物保存或新征集文物临时存放的普通库房。
三、区域性文物中心库房建设策略
既然区域性文物中心库房有较多优势,也比较适合中国国情,那么如何不断加强建设,促进健康发展?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扩大试点,探索经验。四川绵阳文物中心库房经过汶川地震的严峻考验后,区域性文物中心库房得到了多方面的肯定与认可,建设速度明显加快。《文物保护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因此,实现珍贵文物集中代管,争取文物代管地和中心库房所在地政府的支持是关键。
二是总结交流,加强研究。在区域性文物中心库房建设运营多处试点的基础上,还要加强学术探讨,着力解决相关领域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或委托相关学术机构,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制定区相应的中长期规划,引导各地中心库房的理性建设、科学发展。
三是建立规范,制定政策。在进行实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议国家文物局组织专家编制文物中心库房技术规范,指导各地文物中心库房建设,确保文物中心库房的质量,促进区域性文物中心库房的良性发展。
四是积极引导,重点扶持。国家文物局在《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地市级博物馆库房和区域文物中心库房建设,建立文物中心库房集中保管重要藏品制度”的目标,并要求“建立以国家一级博物馆为核心的博物馆专业协作网络,推进对中小型博物馆的连锁、代管和对民办博物馆的帮扶”。方向已经明确,省、市文物主管部门还需进行积极引导,重点扶持一批基础较好、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和博物馆进一步加快区域性中心库房建设,为保护和利用好珍贵文化遗产发挥更大作用。(中国文物信息网 作者:汪培梓 金慧)